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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上海红商事置业有限公司虚拟定金合同网上备案行为处理意见的报告
市房地资源局:
市房地资源局执法监察处接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关于天赐公寓等违规销售行为的情况报告》后,即对该报告涉及的红商事大厦定金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情况展开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报告如下:
一、调查情况
“红商事大厦”商品房由上海红商事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总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2004年9月9日取得预售许可证,2004年9月15日开盘销售。
经查,上海红商事置业有限公司在“红商事大厦”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中,以“姜妙新”等人名义,对25套商品房虚拟并撤销定金合同共85次,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办法》和《关于商品房定金合同网上备案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处理意见
对该公司的不良经营行为,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77号令)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当前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05]6号),拟作出以下处理:
1、上海红商事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沪房地资[杨浦]0111号)有效期限已过,予以注销。
2、将上海红商事置业有限公司售楼处负责人及有关销售人员的违规行为载入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人员信用档案,在“房地资源网”和“网上房地产”网站上予以公示。
3、责令上海红商事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内部整顿,调整销售人员,并按规定重新进行培训,取得岗位水平证书后,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方可办理“红商事大厦”商品房的网上备案和登记。
特此报告。
上海市房地资源局执法监察处
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