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举行的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透露,自本月20日起,对于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的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将从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如有补充公积金的职工,最高贷款额度可达30万元。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表示,上海提高本市职工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是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对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给予优惠政策的精神,也是进一步落实上海市政府提出的“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调控本市房地产市场的总体原则的重要举措。
今年以来,一方面,本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量继续增长;另一方面,公积金贷款户数在减少。据统计,今年1-7月本市公积金贷款户数4.5万户,同比减少23%。这样就出现了资金沉淀的情况。因此,客观上具备了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的条件。焦扬表示,新政策不会造成房地产信贷规模扩大。
焦扬说,按照新出台的政策,只有同时具备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这样两个双重条件才能享受新政策,新政策有利于提高本市职工首次购房能力,降低其购房成本,是促进本市房地产消费结构的合理调整,积极引导本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举措。
网上房地产
2005年8月18日